2008年5月27日,美国EPA宣布拟定以下商品内/表百治磷(dicrotophos)的残留许可限量。
EPA拟将未去纤维棉籽内/表百治磷(dicrotophos)相关残留许可限量由0.05提高到0.2 ppm,并规定轧棉副产品内/表的残留限量为:2.0 ppm。EPA确定提高限量是安全的,意即有合理理由确定,没有杀虫剂化学残留集中暴露的危害影响。
该拟定法规今后是否采取协调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