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美国EPA宣布拟修订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
EPA拟将花生内/表相关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由0.02 ppm提高到1.0 ppm。本暑确定,提高限量是安全的,即,有理由肯定没有杀虫剂化学残留累计暴露的危害。
EPA拟将茄子内/表相关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由0.10ppm降到0.05ppm。球芽甘蓝由0.10ppm降到0.05ppm。
EPA拟撤消菠萝皮及未去纤维棉籽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的残留限量。
EPA拟撤消柚; 柠檬;酸橙; 甜橘及柑橘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 0.60 ppm的残留限量,规定柑橘果10组:0.50 ppm的残留限量。
EPA拟撤消所有牛脂肪;牛肉;牛肉副产品;山羊脂肪;山羊肉;山羊肉副产品;猪脂肪;猪肉;猪肉副产品;马脂肪;马肉;马肉副产品,乳;绵羊脂肪;绵羊肉;绵羊肉副产品内/表0.05 ppm的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
EPA拟将葡萄干属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改定为葡萄干;樱桃内/表苯线磷(Fenamiphos)残留限量改为甜樱桃,酸樱桃。
该法规以后是否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