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来抓。全市各级卫生部门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把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有效地规范了餐饮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在整治餐饮业无证经营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确定思路
近年来,广州市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整治餐饮业无证经营,对无证照拉面经营店铺的整治率达到100%。但餐饮业无证照经营现象反弹严重,新的无证照餐饮店不断出现。相当一部分无证照餐饮业的从业人员是社会低收入群体,这些小餐饮一经取缔,会对大量从业人员的生计产生影响。广州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实地走访部分“城中村”,认真听取基层意见。经充分研究,确定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从实际出发,立足社会和谐稳定,立足解决现实民生问题,将大部分无证照生产经营引导为有证照生产经营,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二、积极创新,突破难点
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按照 “疏”“堵”结合, “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适当降低经营场地性质要求和前置审批条件,试行临时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引导大量无证照经营者办理证照,规范经营。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具备基本生产经营条件的无证照经营业户则实行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制度,划分“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三种区域。城市主要商业街区和商品房住宅小区原则上为规范区。规范区内的经营业户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现亮证经营,现有的无证照经营业户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农村地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原则上划为引导区。引导区内的无证照经营业户要按照《意见》规定办理有关经营证照。规范区和引导区以外的地区原则上划为过渡区。过渡区内的无证照经营业户应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有关经营证照,并在2-3年的过渡期内依法完善有关手续。
临时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首先由街道出具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卫生部门审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发放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卫生许可证,准许其合法经营。 《意见》 对于无证照小型餐饮业经营场所申领临时卫生许可证,设置了卫生前置许可的规定。这样一方面严格把关餐饮行业准入门槛,不降低卫生标准,另一方面,灵活解决了因房产问题而造成的无证经营现象,有效地把符合发证条件的餐饮经营店铺纳入规范的卫生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为了提高无证餐饮经营者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逐条街道组织召开“五小”店档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培训班,向无证饮食店档经营者宣讲卫生法规,并上门派发宣传资料。市疾控中心成立卫生知识培训讲师团,协助各区授课,提高无证店档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引导申请办证。
四、强化许可,方便办证
根据辖区实际,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受理、集中审查等便民措施,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各级疾控中心改进工作程序,缩短检查、检验时间,准确、及时地出具体检证明。
积极引导无证照餐饮店整改。针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型饮食店档的实际情况,细化了具体卫生许可标准,采取“一店一策”的方法,使之达到卫生许可的要求。对由于场地问题,通过整改无法达到发证要求的,引导其转营非食品项目。
五、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强化地方政府领导是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关键。广州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区、县级市政府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的职责和分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辖区的整治工作负责人。各地、各部门既统一行动,又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执法强大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主动与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发挥综合整治的作用。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已取缔的无证店档名单向街道、工商等部门通报,防止无证照经营餐饮现象反弹、回潮。#p#分页标题#e#
目前,广州市整治无证照餐饮工作进展顺利,餐饮经营者的卫生法制意识得到提高,无证经营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今年以来,全市新发放卫生许可证35037个,其中临时卫生许可证13944个。从业人员体检人数增加19万多人。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率稳步上升,有效地规范了餐饮消费安全秩序,社会反响很好,尤其受到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