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8日,美国宣布制定以下食品内/表杀真菌剂噻菌灵(Thiabendazole) (2-(4-thiazolyl)benzimidazole)及其代谢物benzimidazole(游离及成对)混合残留的限量:
湿苹果渣:12.0; 鳄梨:10.0; 收获后香蕉:3.0; 干豆种:0.1; 甘蔗糖浆:3.5; 甜菜根:0.25; 甜菜头:10.0; 哈密瓜:15.0; 收获后胡萝卜根:10.0; 柑橘油:15.0; 收获后柑橘果10组:10.0; 收获后梨果11组:5.0; 芒果:10.0; 蘑菇:40.0; 收获后番木瓜果:5.0; 收获后马铃薯:10.0; 大豆:0.1; 草莓:5.0; 甘薯(收获后仅留做种子用的甘薯):0.05; 小麦谷粒:1.0; 及小麦杆:1.0。
以下食品内/表杀真菌剂噻菌灵(Thiabendazole) (2-(4-thiazolyl)benzimidazole)及其代谢物5-hydroxythiabendazole(游离及成对)和benzimidazole混合残留的限量(ppm):
牛脂肪:0.1; 牛肉副产品 0.4; 山羊肉副产品:0.4; 猪肉副产品:0.3; 马肉副产品:0.4; 乳:0.1; 及绵羊肉副产品:0.4。
此外,EPA还要修订商品术语,将“甘薯(收获后仅作为种子用的甘薯)" 改为:"甘薯(收获后仅作为种子用的甘薯)" 。采取该措施的理由是因为,该措施对在产品内/表使用杀虫剂噻菌灵(Thiabendazole)以及杀虫剂活性成分的没有实际影响,且能使限量术语名称符合目前EPA的规范。
本法规于2007年9月19日生效。有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07年11月19日前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