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油炸小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油炸小食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64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0%。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要求,对油炸小食品的感官要求、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铝以及标签等17个安全、卫生、理化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几次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较前几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还存在较多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少数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小食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其中,有1种牛肉兰花豆产品的菌落总数为25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2、少数产品感官、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酸价和过氧化值反映了产品中所含油脂的酸败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小食品的过氧化值不得超过0.25g/100g。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感官、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其中有1种鱼皮花生产品的过氧化值为0.92g/100g。
3、少数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用户与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特性和特征的说明。抽查中有少数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配料表中未标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油炸小食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油炸小食品消费小常识
油炸小食品是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等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过油炸制成的各种小食品。由于色、香、味俱全,以其鲜美酥脆的口感,花色各异的品种和精美别致的包装,深受人们喜爱,是一种时尚的休闲食品。
一、选购注意事项:
1、选品牌。优先在正规的大型商场、超市中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
2、看标识。选购时最好选购有预包装的产品并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购买时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最好是近期生产的产品。
二、由于油炸小食品普遍具有高油脂、高热量、高糖等特点,食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打开包装闻一下产品的气味是否正常,应没有刺鼻的哈喇味,外观没有霉变,口感应松脆。
2、不宜长期过多食用。长期大量食用此类食品会造成油脂、热量大量摄入,易造成人体脂肪积累。
3、对于糖类摄入不宜过多的人群或高血压病人,应谨慎选择此类食品。
4、少年儿童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更要注意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如果在饭前大量进食此类食品,容易造成饱胀感,影响正常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