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861号
鉴于匈牙利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匈牙利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匈牙利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加工。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74号中针对匈牙利家禽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