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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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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99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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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2-01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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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GB29921标准属于强制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罐头食品应达到商业无菌要求,不适用于本标准。其他食品标准中如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应当引用本标准规定或者与本标准保持一致。该标准规定了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食制品、即食豆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果蔬制品、饮料、冷冻饮品、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等11类食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5种致病菌限量规定,未设置志贺氏菌限量规定。乳与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按照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蜂蜜、脂肪和油及乳化脂肪制品、果冻、糖果、食用菌等食品或原料暂不设置致病菌限量。应按GB29921引用的检验方法检验致病菌。

GB29921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进口食品的标准执行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中心可按GB29921引用的检验方法开展致病菌检验,可免费为客户提供该标准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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