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粮食和储备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活动、/p>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系统持续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综合分析、及时报告和通报的活动。其目的是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交流、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持、/p>
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估计的过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p>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p>
为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赋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范(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技术要求》,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p>
根据国务院“三定”规定,我委设置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为做好“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01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012?6号)的工作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p>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自2012?0?日起施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p>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以下称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本规范自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起施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