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优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行政审批程序,规范广告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告,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进行通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2月24日颁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1号令),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统一文书格式范本式样,总局研究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文书格式范本》(以下简称《文书格式范本》),现予印发,请结合广告审查工作实际,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公告,自3月1日起,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提交“三品一械”广告审批材料,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产品信息,其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严厉整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述4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合规指引。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将生产企业所在地为广州、深圳市区域内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委托广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所在地为深圳市区域内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注销、撤销等全部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须经依法审查后方可发布广告。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和申办指引。
为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一照含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精神和要求,自2021年1月8日起,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事项纳入“一照含证”平台,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通过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程序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与备案有关事宜通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就有关工作进行公告。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地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了联合暗访,发现我省部分地区存在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宣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等问题。为深入推进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针对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监管暴露的突出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排查清理行动。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排查清理的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