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补充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工作,确保核酸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本规定自二○○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为保证食品的食用安全,卫生部制定以酶制剂、氨基酸螯合物、金属硫蛋白以及直接以微生物发酵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评审规定。
为规范核酸类保健食品的评审工作,卫生部制定核酸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
为规范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工作,确保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工作,确保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为使保健食品的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卫生部制定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口的有关要求,为使保健食品的怦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卫生部特制定保健食品评审技术规程。
本指南适用于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样稿校核,是允许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已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对证书及附件样稿的正确性进行检查核对,校核确认后,表明申请人已认可了相关内容,请认真对待。
近日,部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向国家局反映产品被假冒的情况。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国家局稽查局拟在全国对保健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开展调查。
保健食品功能评审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