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2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工作,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需提交“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的规定,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现发布关于规范出具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报告工作流程的通告。
现将《江西省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现将《2017年天津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第22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要求,现将我委办理国产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事项中《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核实报告》的程序和要求通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严格执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规定;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检验检测能力;结合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要求及2016年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检验检测问题,现决定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调查工作。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保健食品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要求,结合保健食品监管实际,自治区局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结果记录表》),现予印发
现将《2017年黑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2017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加强对原辅料监管。坚决杜绝购买劣质、变质、非保健食品原料,要加强对原辅料供应商的审核,对购入的原辅料要索取相应资质和检验报告,进厂后要按照标准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归口管理的工作要求,为更好地加强核查处置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核查处置在国抽、市抽、区抽的作用,现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根据《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58号)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本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下简称《检查要点表》)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以下简称《结果记录表》),现予印发。
为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双安双创”建设,落实保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号)精神,现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结合2016年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发布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