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年销售额500万以下的白酒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白酒生产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申请受理、实地核查,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div>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325.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4430.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006?0?日起组织实施白酒产品生产许可审查和换(发)证工作、/div>
特此公告、/div>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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