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9/p>
现将《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4?/p>
(此件主动公开(/p>
上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
为严格落实〉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960.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0238.html">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划定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以下简?ldquo;禁养?rdquo;)范围,编制本方案、/p>
一、适用对象
养殖规模在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00头以上的牛?万羽以上的禽类的养殖场及其他相当规模的畜禽养殖场、/p>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后,从其规定、/p>
二、禁养区范围
1.本市依法划定并公布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p>
2.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上海市域城镇空间(城镇开发边界)、/p>
3.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000米范围内、/p>
以上范围均不含本市国土空间以外的水域或滩涂、/p>
本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时,禁养区范围随之自然调整、/p>
三、其他要汁/p>
在禁养区以外区域,规划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定要求、/p>
四、附刘/p>
本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负责解释、/p>
本方案自2025??日起施行,有效期?030??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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