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1-08 09:18:54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25-01-07 生效日期 2025-01-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2025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8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氯氰菊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产品的具体商品范围和相应的保证金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为了实施上述贸易救济措施,现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氯氰菊酯(税则号列29269090)时,有效成分CAS号为52315—07—8、67375—30—8和1315501—18—8的相关氯氰菊酯,商品编号应填报2926909013。

本公告自2025年1月8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1月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氯氰菊酯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9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240) 法规动态 (96)
法规解读 (2988)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