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等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2024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日
附件
贵州省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等要求,着力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能,加快推进我省奶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乡村振兴。结合贵州省奶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奶业发展总体情况
(一)奶业发展现状
贵州省是农业大省,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条件,大量草山草坡、农副产品和农作物秸秆,为发展奶业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按照“奶牛下乡、牛奶进户”的发展思路,积极扶持和充分依托地方乳品龙头企业,着力建牧场、带农户、提销量、增效益,打造贵州奶业品牌,做大做强贵州奶业。贵州省养殖的奶牛品种主要为荷斯坦牛,有少量娟姗牛,主要分布在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铜仁市德江县,安顺市西秀区,黔南州都匀市、独山县等。2023年全省奶牛养殖场(户)38个,其中,1~100头规模的养殖场(户)31个,100~400头规模的养殖场(户)1个,400~500头规模的养殖场(户)2个,500~1000头规模的养殖场(户)2个,1000头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2个。全省种草面积157万亩,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50.17万亩,收贮青贮饲料147.36万吨,饲草机械化率10.52%;全省秸秆产生量1283.16万吨,饲料化利用率39.13%。全省主要乳制品加工企业有6家,奶站有7个,全部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办,均已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收购没有中间环节。2023年全省乳制品产量24万吨,乳企销售总额约25亿元,主要销售区域为贵州省内市场,主要品牌有山花、现代牧业、新希望、好一多、贵草、皇氏、蒙牛、伊利、澳优、欧亚、光明,同类产品价格相差不大。本省生产产品主要在省内和云南、四川、重庆等周边省份销售。据市场消费调查,消费习惯、收入水平、购买的便利性、保健意识、营养知识、质量和价格等因素是影响乳制品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因受乳制品不同的消费理念以及价格等因素的影响,UHT奶在贵州占有较大市场消费比例。城镇居民人均液态奶消费量稳定,市场正处于成熟阶段,农村居民人均液态奶消费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处于成长阶段。消费者在超大仓储和超市购买液态奶的比例仍在不断上升,同时网购销售比例也在提高。
目前,贵州省奶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牛奶供给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二是饲草料机械化率较低。三是奶制品加工企业规模较小。四是品牌知名度有待提高。
(二)政策支持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制定《乳品收购站规划方案》《2021年贵州生鲜乳收购站制度》《2021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质量监测抽查制度》等共七项制度。2022年,农业农村部出台《“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奶业发展实际,编制印发了《贵州省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提出“走龙头企业集中加工经营、多个原料牛奶生产企业联合、全产业链集群发展的道路;增加奶牛群体、扩大原料牛奶产量、开发牛奶新产品、提高保供能力水平;开展奶山羊、奶水牛等试点养殖,探索特色奶产业发展路径”的总体思路。
二、项目实施思路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我省奶业大县,以奶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节本增效为目标,以草畜配套、现代智慧牛场建设、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探索为重点,指导实施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通过对奶业大县连续两年的项目扶持,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效能,以期提升我省规模养殖场草畜配套比例和数字化应用水平,优化奶源布局,调整产品结构,打造奶业品牌,有效提高生鲜乳供给保障能力和奶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内容
(一)目标任务
1.整体预期目标
通过“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促进贵州省奶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模式,提高项目县奶业饲草料供应水平、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和鲜奶就地就近供应能力。拟建设现代智慧牛场3-4个,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1-2个,饲料加工厂1-2个。项目实施完成后,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9.5吨以上(特种奶畜的单产提升比例超过1.03%);草畜配套率提高10%,奶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20%,整体生产效率提高10%;推动建立“3+3”项目管理机制(即3个要求:要求组织1次学习、要求开展1次对接、要求开展1次培训;3个完善:完善专家团队、完善督导方案、完善评价机制);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更加紧密,“联农带农”作用更加凸显,我省奶业综合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
2.年度预期目标
(1)2024年度预期成效
在项目县拟完成3个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拟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1个。通过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县奶牛养殖企业的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等设施设备的整体装备水平,草畜配套率提高5%,奶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10%;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到9.5吨(特种奶畜的单产提升比例超过1.03%),奶源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化全产业链奶业生产经营模式逐步完善。
(2)2025年度预期成效
在项目县拟完成1个现代智慧牛场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县奶牛养殖企业的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等设施设备的整体装备水平,草畜配套率提高5%,奶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20%;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到9.5吨以上(特种奶畜的单产提升比例超过1.1%),奶源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更加紧密,联农带农作用凸显,利益联接机制更加紧密,为贵州奶业全面发展发挥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实施内容
结合项目县奶业发展特点、条件和现状进行分析,以“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增效益”为目标,匹配建设相关内容。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草畜配套。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支持项目县做好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
2.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项目县开展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智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智慧牧场管理平台(发情监测系统、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汇总分析等)等推广应用。
3.探索奶业产地消费新模式。结合项目县实际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鼓励奶源新鲜、就近消费的区域化奶业生产经营模式,培育区域化大众化消费的奶业品牌。以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奶酪和民族特色乳制品为重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 输流通体系建设等。
(三)项目实施期限
贵州省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总体实施周期为2年,分两年申报,每年申报1次,每次实施周期为1年。
(四)实施进度安排
1.2024年项目进度安排
2024年计划利用7个月的时间来实施项目,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及验收工作。
(1)2024年6—7月,完成项目县的遴选以及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上报等工作;
(2)2024年8—9月,项目县与承担单位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完成项目建设相关招投标工作;
(3)2024年10—11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4)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价考核,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2.2025年项目进度安排
(1)2025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筹备和遴选工作;
(2)2025年3—4月,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上报等工作;
(3)2025年5—6月,项目县与承担单位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4)2025年7—11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5)2025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评价考核,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五)补助方式及标准
1.资金补助方式。财政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及时公开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实施要求等内容。项目实施要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现行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重点支持定制化、非标准化设施装备的推广应用与改造升级,满足奶业差异化发展需要。项目立项后,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资金拨付方案并下达专项资金。
2.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项目县连续支持两年,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根据实施效果等情况安排第二年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总投资的50%。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扩大草畜配套规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及养加一体化试点的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场(存栏100-3000头,特色奶畜可参照执行)给予适当补助。草畜配套的每亩补助规模不超过800元,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的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400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项目实施县遴选
1.项目申报。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农办牧〔2022〕13号)要求,结合贵州奶业发展实际,4月12日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贵州省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通知》,明确了项目实施县需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是奶业发展基础较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较高,奶牛存栏、奶类产量持续稳定增长;有一定数量适度规模奶畜养殖场,奶牛场存栏规模在300-3000头,年产奶量3万吨以上,具有较强的提升奶业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发展需求,奶业持续发展空间大;
二是奶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紧密,能够组织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
三是当地政府重视奶业发展,将奶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支持奶业发展的意见、规划和政策,支持为巴氏杀菌乳、低温发酵乳等低温乳制品和奶酪、乳清粉等精深加工乳制品集中配套奶源基地的奶业大县。
根据上述申报条件,经各县级申报、市级评选推荐,共有铜仁市德江县、贵阳市修文县、遵义市红花岗区、安顺市西秀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等县(市、区)申报该项目。
2.申报程序
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竞争立项、公开评审、择优确定”的原则开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经县级人民政府盖章,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行文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县级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各市(州)原则上最多推荐1个项目县实施。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县的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3.组织评审
我厅组织对各市上报的候选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县,不参加专家评审。初审通过的候选县,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书编制情况、支撑材料的充分性、建设内容的合理性、当地产业发展的基础、利益联结机制、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经评审,遵义市红花岗区评分最高,经网络公示无异议后,作为2024年贵州省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县。
(二)基础数据核查。项目县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前,应对本县域奶业发展情况进行基础数据核查摸底,主要包括当前奶业发展整体现状、草畜配套情况、牛场数智化建设情况、养加一体化试点、粪污处理、乳制品加工、奶业发展特色亮点等内容。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要再次对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包括草畜配套情况、养殖场现有设备设施、养殖场办乳制品加工设备设施等,要建档立卡,完善基础资料。
(三)确定补助对象。项目县应明确项目承担单位的遴选方式、补助标准和遴选程序,公开可享受补助的养殖场(户)需具备的基础条件,动员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愿申报。项目申请单位要按照县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方案。县级要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和风险评估,最终确定项目补助对象名单并公示。项目县落实项目主体和具体建设内容后,进一步细化县级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四)项目资金分配。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项目县连续支持两年,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第二年根据实施效果等情况予以安排。省农业农村厅将依据项目县遴选结果,提出项目资金预分配意见后报省财政厅,经省财政厅同意后下达项目资金。
(五)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入库和绩效目标管理。年度预算和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做到可量化、可考核。省农业农村厅将围绕项目实施目标,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项目县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书面考评或现场抽查。重点考评省级下拨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生鲜乳产量增长、县域奶牛单产等内容,绩效考评结果作为2024年任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单项承担单位向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组织有关专家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向项目资金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各项建设内容完成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项目总体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奶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和指导服务。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推动建立“3+3”项目管理机制(即3个要求:要求组织1次学习、要求开展1次对接、要求开展1次培训;3个完善:完善专家团队、完善督导方案、完善评价机制),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确保中央财政政策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进度的监管。要加强补助对象认定、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后续跟踪监测等关键环节监管,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要做到专款专用,验收通过后,县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对存在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的,经查实后予以通报,停止项目实施资格,追回补助资金。
(三)强化金融支持。探索创新项目实施机制,加大地方投入力度,撬动金融、社会等多元资本支持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省农担公司、信用联社、人保产险等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加大对奶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抵押担保模式,推广好圈舍、土地经营权、奶牛活体、农业订单、农业保单等依法合规抵押,扩大融资比例完善地方配套支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养殖场活体抵押贷款。强化保险支持,提高保费额度。督促实施好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养殖主体投保,确保实现“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推进项目县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利益联结。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与奶农相互持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方式,积极培育引导农户养殖奶牛,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强化企业、合作社与已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脱贫户参与产业发展具体的增收方式及比例,跟踪利益分配的落地落实,保证参与奶牛养殖农户有稳定收益;建立好动态监测返贫机制,确保不发生脱贫后返贫的现象,推进脱贫户参与奶业发展“红利”分享,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五)强化绩效管理。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要求,组织指导项目县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自评工作;省级组织对项目市、县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任务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实施效果不佳、财政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后续年度资金安排。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督促指导项目县每月25日前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有关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
(六)强化宣传指导。项目县要统筹做好项目政策解读、技术培训和宣传指导,总结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创新机制和典型模式,加大奶业科普宣传力度,推介典型案例;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制度,充分利用科研教学、技术推广、产业技术体系和行业协会等专家资源,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服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难题。
附件:奶业生产能力整县推进项目省级绩效评价方法
附件
奶业生产能力整县推进项目省级绩效评价方法
为规范和加强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将围绕项目实施目标,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项目县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可量化、可考核。
二、评价内容。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项目管理情况、组织保障工作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
三、组织实施。由项目实施县先行自评,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立台账,推进落实。
四、考评方法。绩效评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得分95分以上,视为良好,通过;得分85—95,及格但需整改至95分以上方可通过;得分85分以下,不予通过,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 |
评价说明 |
评价 得分 |
一、实施方案制定(10分) |
实施方案内容(7分) |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遴选、建设内容、效益分析、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项目组织与管理、保障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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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报送(3分) |
实施方案按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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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情况(20分) |
自筹资金比例(10分) |
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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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保障(10分) |
项目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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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资金 管理(15分) |
管理制度建设(4分) |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坚持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项目建设应在项目县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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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进度(3分) |
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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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制创新(3分) |
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公示制、工程监理制、绩效考评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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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开展(5分) |
加强项目管理,全过程监督工程实施;及时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项目工期、质量目标的完成,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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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保障工作(10分) |
组织协调机制(10分) |
项目设置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和实施机构,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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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完成情况(30分) |
完成程度(10分) |
及时准确记录项目完成情况,奶牛年均单产水平达9.5吨以上,草畜配套率提高5%,奶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10%,整体生产效率提高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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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质量(10分) |
随着工程进展,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同时及时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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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验收(10分) |
及时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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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实施情况(15分) |
经济效益(8分) |
完成实施方案既定的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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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7分) |
完成实施方案既定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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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规违纪行为(减分指标) |
重大违规违纪(-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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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违纪(-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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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