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切实做好经营主体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为经营主体数据填报提供便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统一入口填报年报,实现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相关财务数据、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减少重复录入。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数据归集。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将本地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信息、财务数据信息、统计报表信息、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信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信息梳理并整合至公示系统,避免企业重复报送。
(二)畅通咨询渠道。各地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汇总、更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年报常见问题,通过“吉事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对外公示,按照专区提供统一的年报操作指南,及时准确解答经营主体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提升数据质量。各地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功能,打破数据壁垒,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为手段,做好问题数据源头治理,确保填报效率、填报质量“双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经营主体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积极争取人员、技术、经费等相关保支持,确保工作任务有序落实。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全面、准确掌握经营主体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内容,做好对下业务指导,加强督导和跟踪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报刊、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窗口等媒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年报义务,提高经营主体对经营主体数据填报“一件事”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