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由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南通为强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推出的关键举措,意义重大。
在监管体系方面,明确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监管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对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条例要求其依法配备与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相适应的运营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书面告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需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各类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及时更新。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也面临一系列详细规范要求。在信息公示方面,需在经营主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多项关键信息,一旦信息发生变更,要及时在自建网站更新或者提交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而平台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验更新工作,确保消费者能获取最新、最准确的商家信息。加工制作现场公开方面,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展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于无堂食的商家,则必须公开加工制作现场,让消费者吃得更安心。场所设置上,经营场所必须具备相对独立的分餐打包区域和外卖取餐区域,以保障食品在配送前的环境安全。食品封口环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否则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也有权拒收,以此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信息共享与违法处理上,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需按要求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和涉嫌违法的网络餐饮服务交易数据,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定期推送相关信息。平台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有权要求平台采取措施制止。存在违法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后申请核查,监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并告知平台,多次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进行责任约谈。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如小餐饮未公示相关证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使用封签封口等都设有明确处罚措施。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南通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推动网络餐饮服务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