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统一制定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式样及格式,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或者登记卡。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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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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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2-13 | 生效日期 | 2024-12-1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根据《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统一制定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摊贩登记卡式样及格式,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或者登记卡。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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