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发布了《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4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的适用范围。在许可方面,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多需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部分情形除外;备案则针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且有相应的流程与信息管理要求。
许可申请流程清晰,需先有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按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提交如申请书、设备设施等多类材料。受理环节依不同情况处理申请,审查可进行现场核查或采用便利化举措,决定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并颁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正本副本且有诸多管理规定,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也各有详细程序。
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备案人需有合法主体资格与适应条件,办理备案有相应时间和材料要求,信息变更、编号管理及注销等均有章可循。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针对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明确了评审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及后续监管措施。
在监督检查和管理上,强调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包括监督检查、信息更新公示、信用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上级部门还会组织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此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安徽省食品经营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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