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
为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根据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印发的《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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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川粮函〔2024〕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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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2-06 | 生效日期 | 2024-12-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
为强化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根据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印发的《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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