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部署,深化实施老字号“一品一策一方案”,支持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2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部署,深化实施老字号“一品一策一方案”,支持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老字号在扩大国内需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鼓励老字号开展非遗保护
支持老字号企业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支持老字号技艺传承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支持老字号企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培育老字号传承人才
培育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品牌主理人,举办老字号大讲堂,支持老字号工匠参加世界技能大赛。支持老字号培养“传人”,开展技能培训,实施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激励措施。对于引进老字号高级管理人才,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
支持老字号对原址原貌升级改造,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老牌新店”,对涉及文物保护的,给予专业指导和政策支持。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尽可能保留老字号原址,确需征收的,尽量给予就近安置。(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老字号创新业态模式
对老字号创新业态和模式,首开新店、旗舰店,开展新型营销活动等给予支持。支持老字号构建数字营销网络,积极参与智慧商圈建设。支持老字号积极参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五、支持老字号新技术应用
引导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招引老字号入驻,为老字号提供免费入驻、流量扶持、业务培训、数据分析等公益资源。支持电商平台开设老字号专区,举办促消费活动,组织老字号开展直播带货。鼓励老字号发展外贸新业态,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加快拓展海外市场。(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六、支持老字号在商圈集聚发展
鼓励持有核心商圈和步行街等商业资源的国有企业,引进老字号品牌,在商铺位置、租赁条件、入驻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将老字号纳入“15分钟”便民生活圈商业配套,鼓励国有企业下属社区商业网点和公建配套设施引进老字号。(市商务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鼓励老字号开展首发活动
支持老字号参加“五五购物节”“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老字号博览会等全市促消费主题活动,举办创意突出、市场效应显着的营销活动,开展有影响力的新品首发、首展、首秀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市商务委牵头负责)
八、推广老字号“必购必带”
鼓励老字号提升设计、开发、推广能力,借助上海制造佳品汇、上海伴手礼、上海礼物等,打造“老牌新品”“国货潮品”。充分发挥“福满四季”活动支持作用,鼓励各级工会采购老字号产品。支持老字号参与“幸福直通车”,打造年节礼品、商务礼品、城市伴手礼的“必购必带”。(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老字号“国潮出海”
支持老字号开拓国际市场,对老字号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其他国际性展会给予支持。鼓励老字号实施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对老字号开展境外投资和自主品牌出口按规定给予支持。支持老字号在海外展示推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市商务委、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对老字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老字号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促进老字号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宣传。(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一、强化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
将本市老字号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动态更新,加大对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成本,对老字号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给予支持。对老字号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给予专业辅导和支持。编制老字号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
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区制定配套支持政策。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