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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47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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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28 16:04:1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33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1-28 生效日期 2024-1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崔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推动立项制定代餐食品国家标准、加强代餐食品市场监管、完善产品生产体系、普及代餐食品科学知识等建议,对加强代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代餐食品市场秩序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关于推动完善代餐食品国家标准立项与制定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尚无“代餐食品”定义、类别和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规定了控制能量类运动营养食品的定义,以及其中部分代餐和完全代餐两类产品的特征营养素技术指标。近年来,部分社会团体制定发布了《代餐食品》相关团体标准,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参考。

一般而言,“代餐食品”是具有特定营养用途的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健康科学研究、人群营养调查、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基础上的营养健康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代餐食品”相关标准调研,收集产品生产、人群消费等数据,将结合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需求,充分论证制定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保障与现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一致。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将适时推动“代餐食品”相关食品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二、关于加强代餐食品市场监管

目前,市场上“代餐食品”主要以固体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方便食品、糕点、糖果制品、饼干等食品类别出现,并纳入相应类别实施监督管理,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事生产活动,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照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连续多年组织开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鼓励企业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树牢品牌意识,创新产品研发,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环保包装,生产更高质量的食品。

二是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宣称“代餐”“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的食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交易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办案,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虚假标注营养成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浙江、广东等地专门组织开展“代餐食品”专项治理,规范“代餐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依法将对相关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记于相应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持续加大食品广告监管力度。2023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广告违法案件7570件,罚没5835.2万元,有力维护食品广告市场秩序。2024年正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将加强食品广告监管列为重要任务之一,持续保持对食品广告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关于普及代餐食品科学知识

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合理膳食科普宣教。组织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宣传活动,推动营养科普宣教常态化。发动营养专家、营养指导员等走进学校、社区、村镇,贴近群众开展营养宣传和服务指导。部署各地和央视、北京卫视等媒体落实好“合理膳食、健康生活”专题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力度。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科普,及时发布消费提示,组织编写《消费者关切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与风险交流》汇编,制作短视频和动漫,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科学消费,增强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意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发布《代餐食品能代餐吗?》等科普知识,实现科普宣传与预防风险的有机结合。强调“代餐食品”仅可作为体重控制的一个辅助手段,并不能作为正餐的完全替代品,也不同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代餐食品”相关标准制定论证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代餐食品”相关标准调研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论证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和必要性,更好服务公众健康、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我局将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进一步规范营养信息的标注要求。

二是加大“代餐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交易监测、广告监测、信用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强监管协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守安全底线。

三是强化“代餐食品”科普宣传。我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加强相关标准宣传培训和营养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引导科学认知“代餐食品”,提高消费者营养健康意识,倡导健康饮食。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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