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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农规〔202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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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27 09:58:5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为加强我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依据《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了《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新农规〔2024〕2 号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2024-12-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6-12-25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

为加强我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依据《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了《   自治区牛羊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pdf》。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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