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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9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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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26 11:21:3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168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1-26 生效日期 2024-11-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韩再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评估、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以及加强预制菜行业监管等建议,对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高度赞同。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夯实食品安全法治基础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法规制度。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出台,各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法规规章80余部,各省(区、市)均出台了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推动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2023年,修订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印发《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合规指南》,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许可准入和线上线下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10项,市场监管总局结合风险监测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19项。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覆盖污染物、真菌毒素等影响居民食品安全的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涵盖我国食品行业生产和居民消费的食品类别,兼顾食品安全要求与特定人群营养需求,为政府依法履职、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依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加强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推动部门协作配合。国务院食安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国务院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分析会商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隐患,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豇豆等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增强问题发现与处置能力,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风险防控和保障水平。2023年组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累计832万家次。持续督促和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三是严防食品风险隐患。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系统完成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联合教育部等部门部署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势头。有序推进食品安全均衡抽检,2023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9.7万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73%,较2022年下降0.13个百分点,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四是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对于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完善监管措施,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您关心的预制菜监管方面,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4个方面作出规定。目前,相关标准制定已纳入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加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助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科研攻关。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调研食品监管基层技术需求及业务难点,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领域项目243项,投入专项资金734.18万元,产出一批科研成果,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铁拳”行动。市场监管总局聚焦重点环节,针对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行为以及重点流通场所,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4.69万件,责令停产停业522家,吊销许可证194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216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2.39万人。公开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向全社会释放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信号,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全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培训,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和办案效能。加大专项执法培训力度,2024年5月,总局执法稽查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首次联合举办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同堂培训,组织基层检察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同堂学习,增强联合打击能力。

四、强化风险监测评估,防范化解食品安全突出风险

一是加强风险评估基础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科学支撑作用,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系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形成了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主导、省级疾控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组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与6所国内食品领域顶尖高校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战略合作机制,强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公信力。加快推进7个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做好风险评估、安全标准制定提供支撑。

二是持续开展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完成食品添加剂二氧化钛、谷氨酸盐等评估,推动相关国际标准修订;对脱氢乙酸钠、酱香拿铁、阿斯巴甜等开展应急评估,为及时修订完善标准、事件应对处置、实施科学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巩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国务院食安办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科普宣传,开设“两微一端一号”(“食安中国”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号、“食安中国”客户端、“食为天”视频号),打造食安宣传主阵地,发布政策解读、消费提示、科普文章、辟谣说明等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每年会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中央网信办等20余个部门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举办国家层面重点活动7场,“部委主题日”宣传活动28场,集中开展科普宣传、政策研讨、创新成果展示、技术技能培训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各地举办讲座、宣讲、发布会等活动110万余场,辐射人群数以亿计,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二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市场监管总局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引导和督促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3年,举办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公开承诺”活动,中国肉类协会和70多家企业共同发出“提升肉制品质量 我们共同行动”倡议;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期间,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节约型餐厅评价规范》等团体标准6项,推动行业规范水平明显提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等9家食品协(学)会发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共助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倡议,进一步激发食品企业源动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鼓励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建立健全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积极受理食品类举报投诉,加快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协调新闻媒体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更加浓厚。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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