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修订并通过了《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15年的旧版细则。
新细则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流程,确保食品安全。细则适用于辽宁省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包括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业态。特别指出,高校食堂许可申请将由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权限。细则还明确了食品经营项目分类,包括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管理,并规定了各类食品经营项目的具体要求。此外,细则对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提出了具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管理要求,以保障食品经营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新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辽宁省食品经营的监管效率和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