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青市监规〔2024〕1号)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青市监规〔2024〕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13 10:15:50  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经市局党组会研究
发布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市监规〔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11-06 生效日期 2024-12-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7-08-14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已经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该文件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附件: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9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922)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18)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29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