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65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65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01 09:24:31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提出的658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夏玲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658号提案《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观点和意见建议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的提案。您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浙江省中小学校的食堂食材已基本实现了集体配送,但存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材配送招标欠科学、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加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食材配送单位和学校的监管,督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依规配备“两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全面自查,各方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到位。要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配送单位和学校等各方主体以“关键部位、关键设施设备和关键环节”为自查重点,严格落实自查自纠。要求学校严格招标管理,完善对校外集中供餐、食材集中配送和承包(委托)企业的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三是部门联动,抓好专项整治和环境治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包保干部、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营造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格局,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及环境、除四害相关的专项治理。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您在提案中对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现提出工作举措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履职。一是建立隐患排查闭环处置机制。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的要求,坚持“细查,严管,重罚,实改”八字方针,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中高考期间对学校食堂、超市、校外供餐单位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全链条、全项目的检查。同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清单管理、督查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校外供餐单位等开展“回头看”或跟踪约谈,确保问题销号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二是构建精准靶向监管机制。实施“一校一档”制度,为全省12652所学校的15084家食堂100%建立数据档案,并打上“特征标签”,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行“一校一策”改造,2024年共计投入1.38亿元改造3533家学校,7260家食堂引入色标管理、五常等现场先进管理方法。采用“一校一盯”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4年上半年,共检查学校食堂37511家次、承包企业892家次、校外供餐单位192家次,约谈供餐单位14374家,整改6691家,查处违法案件357件,罚款17.3万元。三是构建定量+定性双向检测机制。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地在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中,对食材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等以及餐饮具表面清洁度开展快检定性检测,提升快检筛查和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加大实验室定量检测力度,2024年上半年,共计对学校开展食材抽检16922批次,检出不合格177批次,不合格率1.05%,不合格率同比上升0.25%;餐饮具抽检1841批次,不合格率2.88%,不合格率同比下降0.27%,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二)加强自查自改,强化主体履职。一是构建“校长负责、两员落实”的责任体系。紧紧抓住“学校主体责任”牛鼻子,根据学校、食堂及其承包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四类主体不同特点,建立明确的责任对应关系,并推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双总监、多食品安全员”制度。通过强化“两员”监督抽考,提升履职能力,围绕“关键部位、关键设施设备和关键环节”等自查重点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清单,开展常态化自查自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省12652家学校、57家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两员”已100%通过监督抽考,387家学校的551个承包(委托)经营食堂均按要求配置“双总监、多管理人员”。二是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采购溯源机制。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货商等建立食品原料采购溯源机制,严把食材源头关。运用“浙食链”系统贯通食材供货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主体,推动供应商资质及食材采购、配送、检验检测等关键信息全量上链、一码集成。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有关要求,对部分重点主体和重点品种实施数字化追溯,鼓励引导校外食材配送企业等其他主体和品种数字化追溯,共有11大类42个品种纳入强制性数字化追溯。指导食材供应商、学校食堂等按要求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食材数据推送和确认入库,推动学校食堂食材进货台账全面“无纸化”,确保校园食材来源可追溯。三是执行公开竞争和评价退出机制。自2023年起,我省启动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利益。全省公办学校全面实施公开竞争方式,遴选优质食材供应商,实现大宗食品采购透明化。97.2%以上学校食堂自主经营,非盈利性质,并通过多种方式确保餐费低于社会价格。严格筛选供应商,建立监管机制,97.8%学校完善物资采购、验收等规章制度。动态考核供应商,99.25%学校建立了供应商退出和替补机制。2024年5月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校外供餐单位须在属地教育部门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听取家长意见,并通过建立健全供应商退出和替补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同时,严格落实2名以上学校人员参与食材验收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多元共治。一是健全政府部门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自2013年起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开展了两个为期三年的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2023年12月开始,省食药安办、公安、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五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2024年5月开始,省纪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每年中高考、春秋季开学,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属地政府均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建立“属地监管与隐患排查”双结合长效机制,统筹部门、包保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开展“包保督导”“随机检”“下沉式暗访”,校园食品安全政府部门间协同共治机制已形成。二是开展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的通知》,配套制定《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围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追溯、关键风险点控制、食品快速检测”关键点位,协同打造200家以上阳光透明、家长放心的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构建形成责任清晰、链路完整、安全可控的学校食材配送新形态。截止目前,已选定培育企业341家,并组织对全省11家试点阳光配送企业开展了体系检查,进一步提高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三是联合实施有害生物防治。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省食药安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学校食堂落实鼠类防制措施的通知》,联合开展学校有害生物防治治理行动。“一指引”,即“防、拒、拍、灭、驱”五字诀,明确鼠害防治总要求;“一清单”,即从防鼠设施、食品储存、加工制作、文件记录等各方面,细化每日自查28项关键事项;“一示例”,即通过正反示例图对比,突出27项防鼠关键点位;“一视频”,即拍摄“四害”防治科普宣传短视频,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治手段。同时,用好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利用AI等技术常态化实施非接触式线上巡检,自动抓拍食堂操作违规行为、鼠类活动踪迹。自2023年12月以来,通过半年整治,学校环境、四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满意成效,线上巡查问题发现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8.8%,鼠类活动踪迹抓拍次数明显下降。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制度供给等方面补短板锻长板,围绕食堂布局、采购配送、日常管理、承包经营、病媒防治等全链条全环节,推出可量化、易操作、能落地的制度标准。拟定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完成意见征求,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联合制定发布“一指引、一清单、一示例、一视频”鼠类防治指南、学校食堂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卡位操作手册》等制度文件。2023年,省、市、县三级共出台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制度105项、标准22项,夯实了制度基础,为校园食品安全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撑。

(二)开展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将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与校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体融合,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下发《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省政府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编制浙江省中小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技术指南。围绕建设1000家中小学校“示范食堂”总目标,在硬件配置、软件优化、管理理念、学生体验等各方面下功夫,打造“硬件示范、色标示范、卡位示范、合同示范”的学校食堂新样板工程,全面提升专项行动质效。截止目前,中小学校“示范食堂”申报点位1200家,全省项目整体平均进度值95%。

(三)实施校园食安数字精准管控。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立足“一体化、智慧化、协同化”,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构建“1个驾驶舱、5大场景”的“校园智治”数字化系统,实现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校园食品安全全周期管控、全过程防控、全方位应用数字化治理“一张网”。全省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100%建成“阳光厨房”,实现远程非接触式智能巡检。创新风险分级算法模型,围绕基础信息、主体责任、日常监督、家校共治等8个维度的食材采购、人员健康、食品留样、AI抓拍、监督检查、食品抽检等25个二级指标建立赋分规则,构建学校食堂“四色码管理”风险算法模型,每月动态评定由高到低四个风险等级,依次赋予红、黄、蓝、绿“四色码”,根据不同色码实施分类监管,智能调度监管力量,及时有效闭环问题,切实提升校园食安智控水平。

(四)深化推进社会共治。积极动员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等各方资源,通过“膳食家长委员会”“高校食安自治联盟”“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团”等平台,引导家长、学生等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家长、师生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提高学校食堂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综合运用学校食堂“红黑榜”公示、媒体志愿者暗访、“你点我检进校园”等载体,引导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监督专项行动成效的共治共享格局。通过“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讲座进校园”活动,借助生动的案例图片及现场问答形式,帮助师生加深食品安全的认识。同时,大力推进食安险应用,实现全省学校食堂全量投保食安险,充分发挥第三方、保险机构等力量,共同监督校园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借鉴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继续强力推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化“浙食链”“校园智治”等数字化系统在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食材配送企业中的应用,进一步消除食材采购招标管理、食材溯源管理、加工制作、四害防治、餐具洗消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