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2〕1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川办发〔2022〕1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08 09:14:14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川办函〔2018〕10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生效日期 2022-0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4-10-29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川办函〔2018〕10号)同时废止。
废止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4〕4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川办函〔2018〕10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pdf


 地区: 四川 
 标签: 应急预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7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9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