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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N〔2024〕—2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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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23 10:29:38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377
核心提示: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7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布单位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N〔2024〕—2602号
发布日期 2024-09-20 生效日期 2024-09-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1.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审核表
2.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
3.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按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和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7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生猪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人员配备要求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明确提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满足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规定的各岗位工作需要。

1.每小时屠宰量大于300头的(年屠宰量在80万头以上的企业),至少配备11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2.每小时屠宰量大于150头,不超过300头的,至少配备9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3.每小时屠宰量大于70头,不超过150头的,至少配备7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4.每小时屠宰量大于30头,不超过70头的,至少配备5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5.每小时屠宰量大于10头,不超过30头的,至少配备3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6.每小时屠宰量不超过10头的,至少配备2名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二)考核对象: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三)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

1.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或非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实习相关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3.高中以下学历且从事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在手机端打开“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在“屠检考务”模块,按照提示注册账号(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

2.网上报名。10月10日第一次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9月26日;11月7日第二次考核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7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网址:www.cadc.net.cn)“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入口”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按照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上传报名审核表PDF版或照片(报名审核表格式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通过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注册账号、考核报名的具体步骤详见《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附件2),省厅通过线上培训系统使用方法,并发布相关视频。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登录的账号及密码,与考生在“牧运通”微信小程序端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相同。

(二)报名审核及确认

1.工作分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全省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确认,协助开展监督巡考等相关考务工作。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本辖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2.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于2024年9月27日和10月28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完成本辖区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

3.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24年9月29日和10月29日前通过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通过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申请,确认其参加本次考核的资格。

4.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30日和10月30日起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查询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报名审核结果,报名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当次考核。

三、准考证打印和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或者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第一次考核9月30日-10月10日;第二次考核10月30日-11月7日。

四、考核时间、方式及考点设置

(一)考核时间:第一次考核2024年10月10日,报考总数为1400人,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第二次考核2024年11月7日

(二)考核方式:集中闭卷、计算机考试。

(三)考核地点:成都时光认证测评中心(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融新电子1号楼4层)

(四)考核要求:考核采取在线机考形式,时间为1小时。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考核内容

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按照全国统一的岗位技能要求标准、全国统一的考核大纲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畜禽屠宰、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卫生检验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具体考核范围见《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大纲。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开发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库和考核信息系统[包括电脑端“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屠检考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端“牧运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屠检考务”模块,可查阅考核大纲]供报考人员无偿使用。

六、考核合格成绩认定

本次考核共100道题,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七、考核合格证颁发

考核成绩确认后,考核系统按照预先设定的规则,生成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电子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考核合格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考人员备考的内容应以考核大纲和全国通用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年8月出版的《全国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教材》]为基础,主要包括肉品品质检验有关基本知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操作技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三)《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 3350-2021)所列参考文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附件15为准。

(四)为保障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有序开展,后续考核另行安排。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此次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严英夫  联系电话:028-85561023

附件:1.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报名审核表

2.屠检考务小程序操作说明

3.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20日

   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考核工作的公告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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