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四平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四平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02 09:26:40  来源: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1
核心提示: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四平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四平市财政局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四平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8-01 生效日期 2024-08-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四平市市本级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

铁东区、铁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四平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四平市市本级2024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实施方案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四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40) 法规动态 (222)
法规解读 (2906)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