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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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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9-06 17:21:5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211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4号
发布日期 2024-09-02 生效日期 2024-09-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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