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了《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高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山东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规范管理迈入了新的阶段。
《办法》的核心在于督促连锁餐饮服务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细化监管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风险控制等措施,构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它明确了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及其门店的监管职责,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办法》特别强调了连锁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的中心作用,要求其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实施严格的自查、进货查验、配送管理等制度。同时,鼓励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透明度,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让消费者能够直观地了解食品加工过程,增强消费者信心。
对于连锁餐饮服务企业的门店,无论是直营还是加盟,都要求其遵循总部的统一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有效执行。《办法》还对中央厨房和配送中心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食品在加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性。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其将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信息纳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企业加强监管,并在必要时降低其风险等级评定。
《办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连锁餐饮服务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也有助于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落实,山东省正逐步筑起一道坚实的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