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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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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8-08 15:32:15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发布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河西政办发〔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生效日期 2024-08-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4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从防风险、保安全着手,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努力实现责任落得实、风险防得住、底线守得牢,为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天津市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4〕15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责任压实,夯实工作基础

(一)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发挥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通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工作数据共享和情况交流。(区食品安全办)

(二)持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水平。指导企业针对性制定“量体裁衣”式风险管控清单,实施个性化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对风险隐患的精准防控。管控清单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的类型、规模、业务特点以及安全风险的具体情况,指导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变化及时调整细化风险清单,严防隐患发生。(区食品安全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属地街道与属地市场监管所联查联动,实现包保督导问题分类闭环处置。强化包保干部培训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制度,以区融媒体中心、“食安河西”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电子屏等宣传载体为阵地,聚焦基层部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发布及时权威、系统深入的新闻报道,持续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区食品安全办及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过程严管,确保食品监管持续有效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本年度不少于两次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确保我区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区发改委)

(六)严格食品生产监管。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健全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管局)

(七)严格食品经营监管。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食品相关产品日常监督检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做好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区城市管理委)强化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清真食品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区民族和宗教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严查保健食品违法经营、虚假宣传及欺诈销售等方面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推进社会共治。(区市场监管局)

(九)发挥抽检监测“哨兵”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全年安排食品安全抽检量5550批次,达到6.75批次/千人。强化问题导向,结合节令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情况开展专项抽检。强化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拓宽“你点我检”意见征集渠道,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等推动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针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进一步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区市场监管局)

(十)提升风险评估监测水平。制定河西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部门间通报会商。(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加强重点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参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区卫生健康委)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领域,高压严打解决突出问题

(十一)严查食品掺假造假。严厉打击仿冒混淆、商标侵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标签虚假标注、畜禽养殖、屠宰环节注药注水、非法使用“瘦肉精”、使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严控销售环节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强化豇豆农药残留、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公安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加大“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治理、联动机制等手段重点整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对存在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治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

(十三)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覆盖率达到100%,用餐人数在300以上或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覆盖率达到65%。严格许可准入和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各环节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覆盖排查风险隐患,开展对采用集中配餐学校的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新兴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管理,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区委政法委牵头,公安河西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安全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保安全惠民生工程”。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宣传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违法行为。加强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发布和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跟进指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公安河西分局)扎实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河西海关牵头,公安河西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合力。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西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法规标准应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贯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发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按职责分工)

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高质量服务体系

(十八)强化智慧监管。充分加强阳光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平台数据统一归集,加强线上培训考核和网络监督巡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品安全办及其他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

(十九)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应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功能,落实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工作。及时归集抽检不合格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等平台进行公示。将存在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企业纳入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完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承检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加强承检机构管理,监督遏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必要投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检验检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培训、考核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规范协管人员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积极投保。(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打造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三)强化食安科普及社会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食安河西”及各街道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建设,制作食品安全系列动画视频,打造食品安全基层动态专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打造宣传矩阵,组织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加强谣言治理及舆情应对。落实发挥河西区互联网联合辟谣机制和河西区食品领域互联网联合辟谣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网络谣言监测发现和查证辟除。强化辟谣信息宣传推广,在“河西辟谣”“食安河西”等河西区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及时公布辟谣信息,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区食品安全办、区委网信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24小时监测、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督办约谈机制,及时化解舆情风险。(区委网信办、区委宣传部及区食品安全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服务质量

(二十五)强化服务支撑。强化食品安全技术保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食品广告和网络经营行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精准施策助推“老字号”发展壮大。结合辖区实际,出台《河西区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区内老字号创新发展、焕发活力、迭代升级。(区商务局)

七、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落地生根

(二十六)加强评估总结。各食安委成员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展,年底前向区食品安全委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履责评议。压实各部门责任,深入推动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履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督办约谈和问责机制。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在本计划印发后30日内向区食品安全办提交落实方案。(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全文下载.docx

 地区: 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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