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各处(室)、局、办、中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已经2024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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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藏发改法规〔2024〕40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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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7-26 | 生效日期 | 2024-07-2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委各处(室)、局、办、中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粮储局)行政执法“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已经2024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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