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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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改环资〔2024〕110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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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7-25 | 生效日期 | 2024-07-2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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