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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临床诊疗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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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25 10:42:00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418
核心提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临床诊疗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
发布单位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24 生效日期 2024-07-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市场监管局:

经研究,现就张君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临床诊疗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近年来,我委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工作。一是2020年底,我委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联合下发《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在第十九条明确“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临床应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遴选、采购、贮存、调配、临床应用和评估等管理制度”。二是指导医疗机构按照《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强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本机构临床营养诊疗能力。目前全省已有153家三级医疗机构、15家二级医疗机构设立了临床营养科。三是依托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通过开展现场检查,做好质控指标监测分析和反馈,指导设有临床营养科的各医疗机构建立营养风险筛查—营养评估—营养诊断—营养治疗路径,规范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推动,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肿瘤等专科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规范开展营养筛查及评估工作,合理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临床营养服务。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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