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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桂环发〔202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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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10 17:21: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236
核心提示: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结合广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我厅组织修订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6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桂环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桂环发〔2024〕20号
发布日期 2024-07-10 生效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2016年6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桂环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结合广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我厅组织修订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6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桂环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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