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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1005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促进使用绿色食品包装的提案 (粤市监标准函〔2024〕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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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24 09:20:57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8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使用绿色食品包装的提案》(第2024100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粤市监标准函〔2024〕702号
发布日期 2024-06-19 生效日期 2024-06-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黄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使用绿色食品包装的提案》(第2024100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十分认同提案中强化监管和宣传教育,出台立法促进生物基可降解绿色包装材料的普及应用;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引导企业研发环保替代材料,推动绿色包装产业发展的建议。一直以来,省有关部门对食品包装的发展及作用高度关注,不断完善食品包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相关内容标准,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包装行业绿色发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引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开展相关标准宣贯。运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云课堂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等工具,深度解读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以下简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南方+”等新媒体宣传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贯彻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倡议。组织制作一图读懂、标准文本手册等资料,通过宣贯会、粘贴海报、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解读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包装空隙率等方面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要求,不生产、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食品,尽量采用可循环利用环保材料,减少包装的用量和体积,有效利用资源。指导企业结合《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优化规范产品标签。二是强化抽检监测精度。针对可降解或植物基材料制品,实施靶向性风险监测,围绕材质鉴别及迁移物风险等关键项目开展研究,挖掘深层次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三是规范标签标识行为。针对食品相关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业痛点难点,联合技术专家对100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的规格尺寸信息不全、材质标注不规范等问题,现场进行针对性指导和标准解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标签标识合规水平。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向食品经营者宣传普及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食品,尽量采用可循环利用环保材料,减少包装的用量和体积,有效利用资源,避免使用层数过多、体积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五是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96号),积极推进落实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支持在粤认证机构拓展绿色产品认证资质,积极开展绿色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认证。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20年第59号)、《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7号),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制定发布了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已将塑料制品等产品纳入绿色认证体系并实施相关认证,认证单元包括食品接触类可降解塑料制品、食品接触类非降解塑料制品等四类产品。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家本地注册认证机构(主机构)和11家分支机构获得绿色塑料认证资质,全省共9家企业获得13张绿色塑料产品认证证书(列全国第二位)。

(二)强化政策指引,提升塑料制品使用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2020年8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使用未经风险评估及技术验证的塑料回收料生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鼓励日化、饮料企业推广应用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推动塑料硬包装“减轻、减薄和瘦身”;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支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2020年9月21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中,明确一次性塑料餐具标准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2022年7月25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推行塑料制品绿色涉及,推动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技术绿色化,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安全性和易回收利用性;严格落实国家绿色设计、生态设计、绿色评价等相关标准,鼓励企业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2023年4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塑料污染综合治理,餐饮等服务性企业要坚持清洁生产理念,改善服务规程,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推行外卖等行业包装减量与可降解包装替代、包装物循环利用,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外卖等平台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规则;充分发挥各类各级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推动食品包装与环境协调发展。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等相关制修订标准。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不断完善食品包装相应的卫生技术要求,2017年发布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预包装冷藏、冷冻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S 44/008-2017),对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作出了具体规定;2023年发布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 44/020-2023)。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促使生产经营企业规范食品包装、减少食品包装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对人类身体健康的影响和损害,有利于推动食品包装与环境协调发展及食品包装技术进步,有利于食品行业、自然环境、社会人类和谐发展。

(四)多措并举促进食品包装行业绿色化发展。一是推动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绿色化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贯彻落实《“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以推行塑料制品绿色涉及,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倡导绿色消费等行动为重点任务,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以绿色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行工农业绿色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加快推进环境友好型绿色包装应用作为主要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三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公众网、微信、微博、视频号等新媒体以及《环境》杂志等纸质媒体,刊登文章、发布视频,对食品包装用塑料产品以及新型环保材料的生命周期、安全环保性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包装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普及环保理念。积极做好绿色食品包装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监督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跟踪评价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包装相关知识。继续加强对绿色食品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帮扶,推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绿色产品认证推广和采信工作,推广应用绿色塑料制品等绿色产品,支持可降解绿色塑料产品用于食品包装,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支持高新企业研发新型绿色环保包装材料,并参照绿色产品认证有关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新型自愿性认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蕾,020-3883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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