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现将《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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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赣环气候字〔2024〕26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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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6-13 | 生效日期 | 2024-06-1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新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
现将《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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