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奶嘴、食品用复合膜袋、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作废。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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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广东省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广东省塑料奶瓶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4.广东省奶嘴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5.广东省食品用复合膜袋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6.广东省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7.广东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