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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加强预制菜监管,进一步规范预制菜标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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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22 09:34:1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727
核心提示: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河北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24年3月21日,为加强预制菜监管,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预制菜”范围: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近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河北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排查预制菜企业信息,掌握底数,重点关注产品标签标识,及时提醒督促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对照《通知》中“预制菜”范围,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标签标注。凡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一律不得在食品标签或包装容器上标识“预制菜”字样。《通知》下发前,已生产销售的标识为“预制菜”、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允许销售到保质期。

河北省此次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该省食品产业的负责态度。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相信河北省的预制菜产业将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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