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已经 2024年第 2 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清单有效期 5 年。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宁粮规发〔2020〕1 号)同步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 年 5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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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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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5-17 | 生效日期 | 2024-05-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2029-05-17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宁粮规发〔2020〕1 号)同步废止。 |
各市、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已经 2024年第 2 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清单有效期 5 年。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宁粮规发〔2020〕1 号)同步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 年 5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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