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6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5 08:15:3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087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56号
发布日期 2024-05-13 生效日期 2024-05-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2022年第15号(关于防止西班牙、摩尔多瓦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中有关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5月13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西班牙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风险分析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10) 法规动态 (221)
法规解读 (2901)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5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