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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发布修订后的《兽药比对试验要求》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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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14 17:11:38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72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兽药比对试验,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现予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7号
发布日期 2024-05-14 生效日期 2024-1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本公告生效后,《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和〈兽药比对试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医〔2016〕32号)中《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兽药比对试验,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现予发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本公告生效前,已受理但被退回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如退审意见不包括补充或重做比对试验,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的,可按原比对试验要求进行技术资料审查。本公告生效后,《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和〈兽药比对试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农办医〔2016〕32号)中《兽药比对试验要求》同时废止。此前相关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兽药比对试验要求

农业农村部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87号

 地区: 中国 
 标签: 兽药管理 农业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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