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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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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4-17 04:38:46 来源9a href="https://www.gd.gov.cn/xxts/content/post_440799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东省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7
核心提示:《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省政?024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
广东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粤府办?024?叶/td>
发布日期 2024-04-17 生效日期 2024-04-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9/p>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省政?024年度立法工作通知如下9/p>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ldquo;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ldquo;四个自信、做?ldquo;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按照省?ldquo;1310具体部署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扣中心大局,突出立法重点,谋划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要求,对于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问题,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要健全政府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研判,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把握好出台时机,审慎稳妥做好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实现政府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p>

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严守立法权限,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主动向国家对口部委请示汇报,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上来。要积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要注重充实政府立法工作力量,积极培育立法工作人才,强化立法支撑保障。要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工作的规则和机制,将征询专家意见作为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改进和丰富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方式和途径。要用好用活省、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ldquo;直通车作用,不断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全面落实立法法相关要求,加强立法宣传解读,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解决现实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p>

三、强化责任担当,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务。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及时协调解决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分歧和问题。对涉及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的立法项目,要及时成立立法工作专班集中攻关,整合工作资源和力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对地方性法规案,要严格按照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5个月前将草案送审稿上报省政府;特别重大、复杂的,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晚于该项目初次审?个月前上报。对省政府规章,要抓紧按要求组织起草,于2024?月底前向省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对法规、规章预备项目,要及时开展调研、论证、起草工作,条件成熟的可向省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对不能按时完成法规、规章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要在规定报送时限前作出书面说明;确需暂缓办理或终止办理的,要按程序请示省人大常委会或省政府同意;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起草工作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p>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先立后破,科学统筹做好法规、规?ldquo;立改?rdquo;工作,既要注重保持立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要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和现实需要及时调整有关内容。省有关单位发现本单位主管行业或领域的法规、规章需要部分修改或废止的,应及时提出清理建议,报省司法厅按程序提请省政府予以集中修改或废止;需要全面修订的,应按照申报立项工作要求,及时向省司法厅报送立项建议、/p>

省司法厅要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审核把关,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推进立法工作计划落实,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同时注重把握政府立法的时度?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按程序提请调整立法工作任务,确保省政?024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我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p>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p>

广东省人民政?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8项)

(一)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5项)

1.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修订)(省公安厅负责)

2.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省司法厅负责(/p>

3.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省科技厅负责)

4. 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p>

5. 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负责(/p>

(二)初次审议项目(13项)

1. 广东省林长制条例草案(省林业局起草(/p>

2. 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p>

3.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p>

4. 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侨办起草)

5.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草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p>

6. 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

7.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省公安厅起草)

8. 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p>

9.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省水利厅起草(/p>

10. 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p>

11. 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起草工作专班起草,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2. 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13.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省公安厅起草(/p>

(三)预备项目(20项)

1. 广东省县域经济振兴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p>

2. 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

3. 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起草(/p>

4. 广东省审计条例草案(省审计厅起草(/p>

5. 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p>

6.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p>

7. 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草案(省教育厅起草(/p>

8. 广东省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省商务厅起草(/p>

9. 广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p>

10. 广东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p>

11. 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省林业局起草(/p>

12.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水利厅起草(/p>

13. 广东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p>

14.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草案(省应急管理厅起草(/p>

15.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修订草案(省民政厅起草(/p>

16. 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p>

17. 广东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广东海事局起草(/p>

18. 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订草案(省征兵办起草(/p>

19. 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20.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p>

二、省政府规章项目?0项)

(一)继续推进项目(5项)

1. 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省司法厅负责)

2. 广东省水域治安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负责(/p>

3. 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修订)(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p>

4. 广东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省农业农村厅负责(/p>

5.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修订)(省公安厅负责)

(二)新制定或修订项目(2项)

1. 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起草(/p>

2. 广东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p>

(三)预备项目(3项)

1. 广东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省司法厅起草)

2. 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省残联起草)

3. 广东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规定(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p>

三、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p>

1.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或者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相关省政府规章、/p>

2. 根据国家和本省有?ldquo;放管?rdquo;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要求,出台有关决定、/p>

3. 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p>

地区9/font>广东
标签9/font>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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