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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鲁农法字?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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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4-15 04:17:11 来源9a href="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404/t20240415_4719064.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9
核心提示: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内部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和《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联合随机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div>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鲁农法字?024?叶/td>
发布日期 2024-04-15 生效日期 2024-04-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内部随机抽查检查计
2.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联合随机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刑/div>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内部随机抽查检查计划》和《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联合随机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p>

一、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凡列入《抽查计划》的监管事项均要编制实施方案。省厅各发起处室、单位要根据《抽查计划》制发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抽查计划》中明确的抽查比例、预估抽查对象数、预估抽查对象风险等级等均为最低等级,发起处室、单位编制监管抽查事项实施方案时,相关要求不得低于《抽查计划》中的规定要求、/p>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023?4号)要求,需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请相关发起处室、单位会同配合部门按事项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合规指引,明确综合监管的对象、内容、频次、方式、措施、程序、分工等要求,解?ldquo;谁来管、怎么管、管什?rdquo;的问题。对现行监管标准不一致、相互不衔接的制度规则进行修订完善、/p>

二、加?ldquo;两库管理维护。省厅各发起处室、单位要按照监管事项、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检查对象名单,依托?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应入库尽入库,规范开展检查对象打标工作。各级检查单位要按照层级权责,及时动态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提升抽查检查效率、/p>

三、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实施。所有监管抽查事项要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鲁农法字?019?6号)规定程序实施,抽查检查过程各个环节均应通过?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来完成,并确保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监管抽查事项应于《抽查计划》中规定的检查时间段内完成,不得拖延,不得跨年度完成。抽查检查结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省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p>

四、定期督导抽查检查进展。实?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导报告制度,省厅发起处室、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检查结束后,发起处室、单位要及时汇总梳理抽查检查结果,并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示,同时将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厅法规处、/p>

人:孙善?nbsp; 贾士冚/p>

联系电话?531?1789127  51789133

邮  箱:sdnyzcfg@shanddong.cn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内部随机抽查检查计刑/p>

2.山东省农业农村?024年度联合随机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刑/p>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2?/p>

附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024?ldquo;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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