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0年我部启动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以来,全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落实部署要求,主动入位、积极作为,“五大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响亮名片。《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4〕1号)明确提出“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行动”。为推进2024年“五大行动”扩规模、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增效果,加快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我局会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了《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2024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骨干基地遴选机制,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五大行动”骨干基地梯队,加快扩大骨干基地覆盖率。到2024年底,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全覆盖,水产养殖用药量持续降低,重点养殖品种配合饲料替代率持续提高,力争2025年实现重点养殖品种配合饲料替代率100%,水产养殖良种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集成示范一批年度重点推广的养殖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中的养殖品种为重点,加强养殖密度管控、水环境管理、饲料及兽药使用、清塘晒塘等方面的指导,示范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以池塘和近海滩涂养殖为重点,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创新生态滩涂养殖技术模式,发展近海新型环保网箱养殖和多营养层次生态养殖。以陆基和深远海设施养殖为重点,加快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鱼菜综合种养,发展高效集约的陆基设施养殖;推广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等设施设备,支持深远海养殖发展。以拓展水产养殖空间为重点,因地制宜示范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盐碱地水产养殖等模式。
(二)实施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依托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推进池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开展放养滤食性鱼类、水生植物和微生物净化等技术集成创新,降低养殖尾水处理成本,研究制定养殖尾水处理技术规范,推进尾水治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养殖主体做好尾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健全养殖尾水治理长效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原则,推动建立长期运行维护管理规则。
(三)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健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创建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从源头预防疫病发生。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研发和国标药物标准修订,推动建立疫病快检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加强重要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和常见疾病测报。聚焦禁用药物、停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以及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持续开展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宣传。以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攻坚治理中的养殖品种为重点,在重点养殖品种主养区探索试行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加快水产养殖调水用品团体标准制定,促进行业自律。
(四)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突破主要肉食性养殖品种配合饲料替代过程中存在的瓶颈,组织相关科研机构、饲料企业和养殖单位开展联合攻关。挖掘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养殖典型案例,完善技术操作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运用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科普宣传等方式,加大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的宣传力度,推动养殖者改变投喂幼杂鱼的传统养殖观念。
(五)实施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多性状复合育种等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推进实施南美白对虾等重点品种联合育种。持续推进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集成和示范一批良种良法。加强水产种业基地培育,规范国家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和水产原良种场运行管理,提升种源保存和供给能力。加强与水产种业阵型企业对接服务,及时推动解决企业发展问题。举办好第五届水产种业博览会,推进优质水产种苗推介展示和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五大行动”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总体方向,担负起本辖区内“五大行动”组织和指导职责。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技术和体系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协同配合,抓好行动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协同。各地要统筹安排渔业发展相关政策,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支持范围,并创设扶持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成效和做法,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扩大辐射带动范围。
(三)加强信息调度。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请于3月15日、12月5日前分别将2024年“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xd.szjoann.net),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在官网和“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及时掌握和宣传各地工作动态。
四、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59192996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电话:010—5919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