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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024年)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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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3-07 04:37:35 来源9a href="http://www.szrd.gov.cn/v2/zx/qwfb/hygg/content/post_113089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8
核心提示:《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024??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发布单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三七叶/td>
发布日期 2024-03-07 生效日期 2024-03-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
备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024??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p>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9/p>

将第一百一十七条修改为?ldquo;驾驶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市交通运输部门可以依法扣押车辆和其他涉案物品,扣押期限届满,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解除扣押并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当事人逾期不取回被扣车辆和物品,经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可以采取拍卖、变卖、销毁被扣车辆和物品等处置措施,所得款项全额上缴国库?rdquo;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p>

地区9/font>深圳?nbsp;
标签9/font>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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