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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陕林策字〔2023〕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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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05 11:02:11  来源:陕西省林业局  浏览次数:44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涉林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控涉林食品安全风险,现将2024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不断提高林产品监测重要性认识;二、切实做好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三、认真开展2024年监测工作;四、高标准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
发布单位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林业局
发布文号 陕林策字〔2023〕565号
发布日期 2023-12-27 生效日期 2023-12-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涉林食品安全监管,切实防控涉林食品安全风险,现将2024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提高林产品监测重要性认识  

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依法加强林产品监管,有效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该项工作是国务院对我省以及省政府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管控,认真排查并切实化解好本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要坚持产管并重,以质量安全监测为抓手,有效筑牢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助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切实做好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  

2023年省林业局共完成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抽样监测超过2800批次,监测品种总体覆盖率超80%,监测地域范围总体覆盖率超80%,监测安全指标总体覆盖率超50%,总体抽样合格率98.4%。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部分监测地区抽检产品不合格,涉及5个市47个样品。同时结合市级监测结果,部分监测地区监测品种覆盖率、监测地域范围覆盖率和监测安全指标覆盖率未完全达标。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相关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各自制定的整改方案,参照2024年省级食用林产品监测方案(见附件),合理确定本地区2024年监测计划。同时在省级专项监测的基础,指导相关区县开展超标地块专项监测,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规范使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重度污染林草地禁牧休牧、种植结构调整等针对性措施,确保本地区存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进一步保障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助力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富民。  

三、认真开展2024年监测工作  

2024年省级食用林产品监测以核桃、鲜枣、花椒、板栗、油茶籽、仁用杏、蜂蜜等为主,兼顾重点区域农业投入品和产地土壤。监测对象主要为食用林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种植大户。监测数量为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共2800批次。  

2024年市级监测任务总数为1000批次。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局下达的监测任务(详见附件),参考《食用林产品监测品种指导性目录(2020年版本,试行)》和省局监测方案,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监测产品、监测地域范围和监测安全指标,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市级监测工作,确保本地区2024年食用林产品监测品种覆盖率(80%)、监测地域范围覆盖率(80%)和监测安全指标覆盖率(80%)等各项指标任务均达到相关要求。同时要选配做事认真、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原则上2人),有效配合省局做好国家和省级抽样工作,进一步确保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四、高标准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我省省级食用林产品监测工作由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具体实施,省级监测费用从省林业局业务经费中列支,无需被监测单位承担。市级监测费用由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自行承担。  

各检测单位要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标全覆盖的相关要求,依据省食药安办《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分工方案》《陕西省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细则》等文件精神,参照省局2024年监测方案,并参考相关规定和标准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检,确保监测工作科学真实,确保监测项目符合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监测情况全面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由各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送省林业局。抽样工作配合情况、总结分析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底对各市考核的重要参考,按规定酌情打分。  

附件:   2024年陕西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陕西省林业局  

2023年12月27日  

(联系人:王陆旭   张小龙电话:029-886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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