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24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商务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稳控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时刻保持“风险无处不在”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矿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守牢守稳安全底线。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一)餐饮、住宿。发挥省餐饮住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坚持定期研判安全形势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或醇基燃料的餐饮经营单位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定期自查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住宿业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费促进处负责)
(二)大型商业综合体。指导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经营主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明火使用管理,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对从业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严禁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等情况的发生。(流通业发展处负责)
(三)成品油流通。指导督促商务领域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消防巡查记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散装汽、柴油销售规范管理,落实实名制登记要求,规范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勿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消费促进处负责)
(四)旧货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站。指导督促旧货市场和再生资源回收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流通业发展处负责)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指导督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场地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以及安全作业、安全标识、电子监控、应急处置等设施设备情况,做好危险废物和动力蓄电池等规范回收和信息报送。(消费促进处负责)
(六)大型消费促进活动(1000人以上)。指导督促活动承办方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合理安排活动参加人数及限流措施,显著标明安全撤离通道和路线,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确保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消费促进处负责)
(七)展览。指导督促展会举办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避免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国际市场发展处负责)
(八)对外投资合作。指导督促境外中资企业项目(包括援外项目),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能源化工等事故多发领域的项目和电力等高危行业项目,严格落实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安全隐患,补齐短板漏洞。(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负责)
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商务领域安全发展
(一)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认真落实《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安全生产理念和要求进行业规划、进产业政策、进法规标准、进行政许可,进一步摸清行业底数,深入开展商务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坚决稳控全省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引导。坚持将安全生产作为促进商务领域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制定行业规划和政策文件时,明确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资金支持方面,对奖补对象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对照《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加强自查自改,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积极配合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开展餐饮燃气、成品油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旧货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展览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依职责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经营自建房安全治本攻坚并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事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中统一开展。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好行业管理部门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调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检查,深入排查商务领域安全隐患。(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记录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对象、存在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对于属于商务部门职责的问题,要指导企业立行立改,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实现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质效
(一)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分管的业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商务厅将安排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研究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抽查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市商务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推动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商务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市场体系建设处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提示宣传活动,将商务各领域安全生产告知单发放到位,做到应发尽发,切实起到告知提醒作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营造安全氛围,凝聚安全共识。举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培训班,对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有关同志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题培训,不断提升餐饮领域安全生产意识。(市场体系建设处、消费促进处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依托值班系统建立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系统,健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本地商务领域发生的事故要做到第一时间了解、第一时间上报。(办公室和市场体系建设处和各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